江苏师范大学“校园110”值班员职责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一、基本职责

校园“110”治安报警求助服务值班室(后简称校园“110”)值班员由保卫处带班干部和值班校卫队员组成,负责巡逻、接警、出警及值班登记。校园“110”值班员值班时须佩戴执勤标志。

校园“110”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。值班员在值班期间,除巡逻、出警外,不得擅离值班室。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,须有具备履行职责能力的相关人员顶替值班。值班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及值班相关记录。

校园“110”要保持校区内的巡逻频率,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,并根据校园治安状况适时调整巡逻路线。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联络畅通,发现情况要立即向保卫处带班干部报告。接到出警指令,要立即赶往事发现场。

二、岗位要求

1、认真参加政治学习,不断提高思想觉悟,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和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。

    2、服从领导,听从指挥,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。

  3、努力学习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公安保卫业务知识,苦练基本功,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。

 4、精神饱满,保持着装整齐、姿态仪表优美。

  5、按时到岗,热情接警、迅速出警。积极参加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的制止查处,保护现场,协助公安机关查破重大政治、刑事案件,抓获嫌疑人,抢救受伤者;对校区内出现的急、难、病、险人员和事件积极实施救助。

 6、遵纪守法,大胆管理,认真负责,吃苦耐劳,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。

 7、做好校区内火灾的扑救和报警工作。

 8、保证装备器材性能的良好和值班室内外的清结。

  三、工作权限

    1、直接指挥权:对广大师生报告的危害校园稳定、治安的各类事件,指挥中心有权直接指挥调动校内有关力量前往处置。

    2、前期处理权:遇有紧急情况,受理处置人员在向领导报告的同时,有权下达前期处置指令,受令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,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或延期。


 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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